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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06/13
"共享經濟"是什麼?大家都走進共享經濟!

「你需要使用它,但你不需要擁有它。」簡單的一句話,解釋了共享經濟的精神。過去,我想到日本住宿,我可以住酒店或民宿,想省錢的話就住朋友家。但我想省錢,日本又沒朋友怎麼辦?若是有人家裡有空房給我住就好了!也就是這個簡單的想法成就了Airbnb,將家中的閒置空間租出去,賺取一些收入,而入住者更可以住到便宜且道地的房子,簡直就是完美的商業模式,那為什麼現在才出現呢?

共享經濟的第零階段 – 正確的時間點
完美的的商業模式,也需要有科技配合,而新創公司剛好站在最好的時點,2007-2019是科技發展最迅速的十二年,如Hadoop(蒐集大數據)、Github(程式碼代管),和雲端伺服器(便宜且有彈性,且無需建立大機房)都在這十二年出現,讓建立平台不在是大公司的專利,新創公司也可以運用這些技術快速發展。

而另一個更大的原因是,消費者準備好了,這十幾年來,消費者有許多顯著的改變:

智慧型手機:消費者開始使用智慧型手機,智慧型手機的App Store,讓平台可以建置自己的服務;定位功能讓平台可以提供LBS(Location Baesd Service)的功能(如Uber叫車),而更重要的是,消費者無時無刻都在看手機,讓平台業者可以給予「即時」的服務,過往的Email來往需要幾個小時,現在App通知只要五分鐘就有回覆,消費者的注意力放了更多在線上服務,這個改變讓整個商業世界大變動。

線上購物習慣與評價系統:由美國從eBay到Groupon,台灣從Yahoo!拍賣到PChome,香港有香港科技探索的HKTVmall網購平台,人們已經習慣在網路上購物,且建立了一套信任機制「評價系統」,讓消費者可以安心與店家買商品,而店家也可以得知消費者的信度如何,決定要不要出貨或進黑名單,評價制度讓網路消費中有了一個信任制度,而這個信度延伸到了共享經濟平台,讓陌生人之間,也能出現交易。

社群網絡的出現:Facebook(2006)的出現改變了人們資訊傳播的方式,過去只能使用奇摩家族,現在出現一個很酷的發明,大家都會上Facebook和IG,使得新發明很容易就會在社群中發酵擴散,共享經濟是非常需要大眾分享的一種商業模式,而社群網絡是其可以成功的關鍵因子之一。

有了這些基礎項目,構成共享經濟平台的元素也都齊全了,接著我們來看共享經濟的第一類型,個人閒置資源共享。

共享經濟的第一類型 – 個人閒置資源共享

「每天下班從內湖開車回萬華好塞啊,油錢好貴,有沒有人住附近,我可以載他,分擔些油資。」

「兒子出國唸書了,家裏有空房,不知道可不可以出租這間房間賺點錢?」

「家裡只有兩個人,煮了一大桌菜沒人吃,不過有時候將想發揮下廚藝啊!」

這些想法被新創公司給聽到了,因為技術進步讓新創公司也可以自建平台,一個媒合閒置資源和使用者的平台,這些平台的架構如下:

這些平台大多是以C2C(Consumer to Consumer),由個人提供自己的資源登錄上平台,平台蒐集這些名單後,公開給需要服務的人。接受服務的人將錢給予平台,平台抽成之後再把剩餘的錢給予服務提供者,一個簡單C2C共享經濟就此形成。

許多共享經濟平台這十年內如雨後春筍般出現,如大家熟知的Airbnb(房間共享)、Uber和Lyft(乘車共享),或是新創 EatWith(餐飲共享)、Feastly(家庭廚師共享)等等,都是建立在我有車子、房子、時間或是技能,讓有這些資源的人,可以接觸到更廣泛的需求,得到更多收入,而服務接受者,透過平台的評價系統,也可以得到高品質的服務,

但此時,共享的系統卻也開始出現問題,由於提供服務者的素質良莠不齊,導致許多開車意外(Uber)、住房意外(Airbnb),而讓多國政府禁止共享經濟在當地發展(不好收稅也是一個原因),使得許多共享經濟公司為了不讓發展受到限制,而漸漸發展到第二類型:標準化的商業資源共享。

共享經濟的第二類型 – 標準化的商業資源共享

共享平台開始蓬勃發展後,遇到了一些問題

個人提供者的服務水準不一:Uber、Airbnb給了大家許多良好的體驗,卻也有許多地雷的狀況,平台在加速擴張時,很難去比對每個提供者的素質,導致服務水準不一。
各國法規限制:「Airbnb到底算不算旅館,讓旅客住進去到底有沒有危險?」、「Uber算不算計程車,需不需要有合格的司機駕照與保險?」灰色地帶的問題層出不窮,各國政府的應對也不同。
共享新創公司被大量投資:因為Airbnb 和 Uber的大成功 ,共享新創公司被大量投資,但他們也在同時會面臨服務水準、法規和大量競爭的限制,使得C2C的方式難以發展。不過被投資就是有錢,所以他們可以購買大量的標準化設備進行共享,如最近大陸很紅的ofo或台灣的Obike單車共享、Wemo電動機車分享、ZipCar汽車分享甚至是雨傘共享都是這類型的很好範例。

因此共享經濟的第二形態便是,去除了個人提供者(或是混合),由平台進行標準化的服務,其結構如下:

近年來,已發展共享公司都漸漸轉往第二類型的共享經濟,台灣最有感的例子便是Uber,從原本註冊就可以加入駕駛到現在需要申請租賃車,最近Airbnb要建立品牌公寓,都是走向標準化服務的例子。但企業越標準化,就會越來越像傳統租車公司或是飯店,共享與分享的精神逐漸消失。共享公司也發現了這個問題,正在透過他們蒐集到的大量數據和經驗進一步升級服務體驗。就像Airbnb租房也許是犯法的,但過往的經驗顯示,遊客除了住房外,也喜歡房東給的當地旅遊景點。當我們將住房標準化時,把當地旅遊的導遊共享化,提升顧客整體遊玩品質。或是Uber利用大量的司機駕駛回饋的資訊,得知每個司機的開車習性,進而發展無人車科技,都是共享經濟轉型的最好範例。